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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我這個人沒什麼優點,唯一自豪的就是很健康,這可能歸功於長年早睡早起的生活型態。

 

從小生活就很規律,直到上大學搬進宿舍才發現自己真的「很早睡」。那時晚上十一點才有門禁,活動多的同學們理所當然才從那時開始回到房間梳洗、讀書、聽音樂、做自己的事。而我通常已經爬上床,在臉上蓋一塊我從小用到大的大毛巾,然後呼呼大睡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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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沒錯,跟史奴比裡面的Linus Van Pelt一樣)

早上又在大家沈睡的狀態中起床,換我東摸摸西摸摸,有時出門散散步、買早餐,準備上課。

 

早睡早起使我很少生病,因此盧廣仲徵女友,唯一在意的就是:「生活作息要正常。」他說:「我每天10點就上床睡覺,早上6點就起床,還要吃早餐;對方的作息習慣一定要和我差不多才行,但是現在很少女生是這樣的」。

 

看來如果我晚生幾年,盧廣仲應該會愛上我吧?

 

只是像這種應該大加推廣的新生活運動,偏偏不受青睞,我的工作居然即將影響我晚上十點上床的習慣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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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要草擬教師工作守則,竟請家長團體來訂,這樣的邏輯就像你家要賣早餐卻請顧客幫你訂價錢一樣荒謬,我們怎麼會有這種豬頭教育部?以後哪個家長敢在我睡覺的時候打電話給我,我就用盧廣仲這首歌當來電答鈴:別在我睡著的時候打電話給我

 

  

其實,我就是女版的盧廣仲吧......。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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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ja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