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從國中開始我就很愛寫字,不一定要用什麼筆,那個還很簡樸的年代,能夠寫來順手的原子筆就足夠了。我愛自己寫下的每一個中文字,欣賞每個字對稱的美,如果哪個字寫不好,譬如「也」或是「之」,總是要反覆地寫,寫到我覺得那角度那形象符合我的標準為止。

 

 

這是一種怪癖嗎?如果拿的是毛筆,還可美其名說是愛好書法,但可從來沒聽東方人說他的興趣是:拿原子筆寫字。反正學生時代每天都要塗塗寫寫,我總是樂在其中,有時連聽課也要備個計算紙,把聽到的關鍵字寫下來,老師說的話我不愛聽時就開始寫字塗鴉。每天能大量寫字,認真地寫字,有一種無以言說的滿足感,文字既能表露我心,還能以莊嚴又流動的美包圍我,光是靜靜地看著自己寫下的字,心裡就升起一種恬靜的喜悅。

 

上高中之後,和每天膩在一起的同學「通信」,屬於我們那個年代的「交換日記」。雖然天天見面,但是青春正盛,總有口說無法盡訴的心事,我們為對方挑選各式精緻的信紙,書寫心裡的大小秘密,就在閱讀彼此清麗的字跡裡,走過相知相惜的光陰。

 

上了大學,時間更多了,寫信的對象更為複雜,多的是對愛情的渴求與迷惘,那時不只寫信,還寫札記,最多的是抄寫自己喜歡的詩,洛夫的詩、席慕容的詩、陳黎的詩……喜歡的大多是情詩,像刻字一樣,講究版面的寬窄,書寫的美醜,好像這樣一字字抄下來,這些詩就能進到我的靈魂裡。

 

除了著迷寫字,有時還佐以塗鴉,那種信手拈來的靈感,據說當年寫給Jason的信,連信封都有題詩和插圖,軍中同袍還會欣羨地說:「可以借我們看一下嗎?」

 

現在完全不對了,每次想寫文章,總是幾筆在紙上開個頭,就坐到電腦前喀喀喀地打起字來,我已經習慣文字輸入的快捷,隨意增刪、修改的便利,剛迷上部落格書寫時,有一陣子在黑板上寫字還會有幾秒的遲疑:「這個字有沒有一撇?」腦子太習慣輸入法,手就短路了。

 

最遺憾的是,我完全停止了寫信,當我思念遠在美國的好友時,塵封多年的信紙還躺在我的抽屜裡,一直很想再提筆,寫寫自己的近況,關心她的喜怒哀樂,可是當年寫字的狂熱已經消失了,心裡的歉咎反而大過執筆的動力,雖然在我心裡,還是固執地認為,手寫的文字是最誠摯的文字,因為那裡面有人的溫度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joyjason 的頭像
    joyjason

    逆風赫赫

    joyja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