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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小學三四年級的夏天,我的好朋友阿貞,她弟弟溺死在高屏溪裡,印象中找了幾天才在河口找到遺體。那時還不懂什麼是死亡,看著阿貞被老師叫出去的背影,只覺得阿貞怪怪的,好像突然少了什麼。

 

      大一上學期,當大家還正「新鮮」時,幾個到墾丁參加營隊的同學有一個就沒回來了,一個文靜的女生,據說她就從草原邊的懸崖失足摔落,沒有人發現。等到大家都從墾丁回來才驚覺她失蹤了,隔天,她的父母親自到墾丁去找,找到時,我同學已經昏迷太久失血過多死了。

 

      到現在我還記得她細細長長的頭髮,圓圓帶笑的臉,雖然我們根本沒說上幾句話。

 

      還有我附中的學姐,媽媽好友的女兒,因為自己跟她一樣都成了師大保送生,開學沒多久,學姐特地到宿舍來找我聊天,我因為害羞對她有些敬畏,但她想照顧我的心意我很感動,可是那樣優秀又美麗的姊姊,自己如何比得上?當我還在熱熱鬧鬧過著自己的大學生活時,媽媽卻突然告訴我,以第一名成績畢業分發在高雄市當英文老師的學姐突然昏倒,送到長庚醫院急診,醫生不知是腦部有腫瘤所致,做了錯誤的判斷,注射藥物後反而使腦瘤破裂,沒幾天就在醫院過世了,那時她還不滿25歲。

 

     這些多年塵封的往事突然全想起來了。

 

     今天學藝股長拿來一份公文給我簽,是小盧的「轉出證明」,轉出原因跳過了轉學、休學、出國,打勾的欄位是其他,上面寫著「死亡」二字。我翻閱底下的附件,小盧的死亡證明上很顯眼地寫著「到院前死亡」,我想起小盧媽媽說的:法醫初步鑑定,應是心臟有神經缺損,確切病因要等兩個月才能知道。

 

     每一個人聽了都問我,為什麼之前都沒發現?而我卻一直問自己,打球會不會是讓他發作的主因?如果是,那我便難辭其咎,因為從當老師開始我便以為,如果學生無法在學業上得到成就,那麼該給愛打球的孩子在球場上發光的機會,為了表示支持,我還在小盧他們打球時刻意去了球場兩趟。

 

     等死因鑑定出來,我必須找到答案。

 

     小盧的猝死使我驚覺是否要預立遺囑,不過,仔細想想,如果從現在開始每天都很努力地珍惜當下,好像沒有什麼事需要交代,喔,只有一件事,把部落格關於孩子的一切留給她們長大自己看,阿咪和涵涵就會知道,她們使我的人生更圓滿。我的遺囑就這麼簡單,如果沒有明天,我也了無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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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ja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